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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商指派的工地拼接工程下来的木方发生伤残谁负责?(因为工程到了收尾阶段.工地的地方不够用)建筑商是以承包方式包给自然人的.建筑企业.建筑商需要负什么负责.建筑企业.建筑商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伤者可以得到政府的工伤赔偿吗?紧急求助!

保险纠纷 2018-10-20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解除劳动关系):


    5、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8、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供养亲属抚恤金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机构(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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