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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直没有为我们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要求补缴吗?我是自己一直在交,可以要求单位补钱给我吗?

保险纠纷 2018-10-21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统筹医疗人员每人每月缴交5元,参加统筹医疗单位按参加人数每人每月缴交3元,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市财政按参加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医疗保险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医疗保险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根据就近医疗的原则,可在下列约定医院中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1、市属综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院;  
    2、区属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沙头角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  市属专科医院为统筹医疗约定医院不必选择。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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