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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出租车司机25日白天在停车场的门口,每个月都支付停车费。下午3点从11楼掉下钢化玻璃把车弄坏了,住宅主说不能停在哪里,确实没有停车线,房地产也没有说不能停车。没有明确的标志,警卫也没有说不能停车。我一直在停车。我想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主人不应该赔偿我的修理费和生活费。本人的出租车司机25日白天在停车场的门口,每个月都支付停车费。下午3点从11楼掉下钢化玻璃把车弄坏了,住宅主说不能停在哪里,确实没有停车线,房地产也没有说不能停车。没有明确的标志,警卫也没有说不能停车

房产纠纷 2021-05-12 1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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