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是乙方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2.销售范围:乙方向其既有客户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乙方客户又直接的业务往来,并不得泄露与乙方的商业信息,但甲方享有发展乙方客户以外新客户的权利。3.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订单或相关书面文件、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位准。4.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并有权自行控制市场销售价格,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价格及销售行为。5.配合行动:当乙方在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技术服务支持。6交货方式:甲方按双方确定的方式交货。7.收货及质量问题: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甲方应为乙方补货或退换处理,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为乙方以退换处理。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协议2协议期限:至长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后可终止三:违约责任: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同样有效。2以上条款协议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所有的损失。3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产品质量 2018-10-22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进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本案关键看对方的延期交货的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当然包括你因此而得到的利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条款适用于对方不履行合同,而不适用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反还定金,这也就是你的违约金

  • (二)赔偿义务主体
      
    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生产者和直接销售者是基本的责任主体,而其他人员,如运输者、仓储者、非直接销售者虽然对产品缺陷负有责任,但消费者不能直接向其请求赔偿,而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后,再向这些人追偿。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者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则该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2、服务的提供者。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3、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或借用人。
      由于在我国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非法经营的现象为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4、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5、广告经营者。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又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 例如: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托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关于特定技术,主要是指需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及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装、施工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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