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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单位收购劳保用品在网上出售,现在被单位开除了,单位通报批评了我老公和我,但是他们没有证据说我也在网上出售东西,全凭举报的信息,但是举报的信息不实,那我能不能告他们侵害我的名誉权

劳动纠纷 2018-10-22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他人精神严重抑郁等),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只要诽谤情节严重才构成 诽谤罪。
  • 向执法部门举报后,因证据不足,不构成诽谤或侵害名誉。
      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而且通过公民举报查获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我国查破案件的一个重新途径,国家鼓励公民对所获知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进行举报,并不要求举报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
    并且,接受举报的单位有义务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是,如果你是出于非法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或证据进行举报的,或将未经查实的举报内容故意向外传播的,则是违法的,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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