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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标明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到异地,但员工本人不同意调动,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员工还有拿到补偿金的可能吗?如果不遵从公司异地调动安排,公司是否就可以以违纪为由不给予员工补偿并辞退?劳动仲裁有胜算吗?

仲裁 2018-10-22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 1、单位调动工作岗位,实质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劳动者不同意,不能强制执行;
    2、单位如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作为依据,否则没有效力;
    3、单位解除合同违法,你可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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