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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河北企业的员工我在公司2004年2月到2现在入职5年,在此期间从一个一线业务人员晋升到主管,09年3月5日的时候被一大车造成车祸以至工伤,责任认定书,以及医院诊断证明等都已经给予河北单位,但是现在公司工伤认定还未解决,交通事故方面属于内蒙古区域我正在打官司,出院后我3月20日就开始上班,可在4月28日公司无任何文件,只是通知我因金融风暴公司人力架构调整已无此岗位,并转入降级岗位,可我没有犯什么有损公司的事情,而且一直工作突出,所以我不同意因我待遇一下减少很多,在这重情况如我按正规手续辞职公司应该给予什么补偿(包括工伤)?如果不辞职,不同意公司处理有那些后果?哪位知道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8-10-22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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