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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重庆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目前是按1%执行,还是20%执行的?

房产纠纷 2018-10-22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一、个人所得税是怎么上交的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3、扣除标准  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4、举例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 为鼓励个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个人所得税征、免税政策:  一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税
      三是除上述情形外的,纳税人就应将出售房产的收入额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余额(净收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不能够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值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出售房产的坐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按出售房产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售房收入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与按净收入的20%征收,其税负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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