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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3年12月发放2013年底双薪,公司人事以年终奖的形式计算我的个人所得税,今年5月份将发放的2013年的年终奖,公司人事告知2013年发放的年终双薪已经将一年只能使用一次的年终奖个税计算额度使用了,所以5月份方法年终奖的个税算法必须按照月收入所得税方法计算,但这样下来要多交20%的税费,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维权?

仲裁 2018-10-22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年终奖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017年个人所得税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及计算公式: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项目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按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
  • 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

    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以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年终双薪合并到发放当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元,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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