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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杭州一家IT企业的员工,从大学毕业以后即进入该公司,并签订了一的劳动合同,合同期005月,因公司在05月要派我到日本长期出差工作,就提出与我续签三的劳动合同,由于当时我急于想出国工作,就与公司续签了合同。但是,月开始在日本工作之后才发现合同有许多不妥之处,且许多出差事宜公司也并未在合同中加以说明,到现在为止出现了如下情况:一是去六月续签合同前,公司给我们浏览的合同文本中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本没有实质内容,而签字时的合同文本中公司就手写上了具体内如果我们当时不同意公司手写加上去的内公司就不同意让我们续签合因而公司当时是带有单方强制性的;二是当时如果我们不同意公司手写加上的这一条款,公司就不给我们出国工作的机会,这就要挟我们不得不违心作出同意的表示;三是公司手写加上的第十条具体内容根本没有协商的余地,没有体现平等自愿原则;四是公司手写加上的第十条中的违约金数额且明显畸高5万元人民币),我们当时无法抗争;五是我们到了日本工作后,公司一直没发还给我们从八月起到现在的加班费(约20多万日元);六是我们来日本工作后,曾向公司提出应当由公司为我们解决在日本国工作的有关福利和保险问题,公司却一再拒绝了我们的要求;七是因为公司拖欠加班费和不解决在日本的社会福利、保险问题,我们0052月提出辞职,并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却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单方面扣发了我们2月份的工资,使我们陷入了困境。本来我们希望能在提出辞职之0天与公司解除现在的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坚持不同意我的辞职要求,我表示可以与公司协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公司也不同意,坚持要我交纳高额违约金(而我从合同开始至今的总收入也不到这个数字的一半)。并且不给我们办理在日本工作必须的完税证明。请问如果我现在坚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我的权益>

合同纠纷 2018-10-22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果丢失,可以找原单位给补办。如果超期,还需要单位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而造成超期行为。
      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
    3、劳动者单方解除
      □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
    5、用人单位裁员
      □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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