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家里老人58岁,城镇户口,上班途中被轿车撞倒,大腿被撞骨折,对方全责,但对方只有强险。伤残鉴定为9级。请问该如何找对方赔偿,赔偿的费用应该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18-10-22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认定工伤的情形作了严格的限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两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且本身不负主要责任的这一种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此类情形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上班途中遭遇抢劫致伤,显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遭受的意外,而且也不属于交通事故伤害,被抢劫致伤完全属于意外伤害,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当事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总额的10%的幅度内作数额减少或增加的调整。
  • 上班途中在单位门口被车撞,属于工伤。
    1、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报销医疗费、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