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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年在长春给一个包工头干活,当时没签合同,工程结束后,包工头一直不给钱,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在人找不着了,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当时的工程公司讨要工钱,找劳动仲裁的话告谁(工程公司还是包工头)都需要什么?

仲裁 2018-10-22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理条件:
    1.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劳动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80号)办理机构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办 办理时限5日内审查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妥当。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如下事宜时,可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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