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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4年的应届毕业生。虽然这段时间是校园招聘的高峰期,但是我是在58同城上投的简历,然后公司通知去面试。最后面试的时候,他们说我是二本,集团公司可能审核不过,他说他们只要一本。后来他们通知我去签三方协议,协议上盖的章是集团公司的。但我是在集团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工作。协议签了之后,公司就要求我来实习。我现在已经在实习了。期间我们这个子公司的人事主管让我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可是那实习协议上关于工资和实习期限都没有填,我还给她签了,实习协议一式四份,我让她把我的那份给我,但是她说这个对我没什么影响,就没有给我。我遇到一个在公司实习了一个多月的人,她说她们的资料审核了很久,而且她们已经见过了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和子公司的老总,只是她们暂时还没有签三方协议。但是我都没有正式的去见过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和子公司的老总。情况可能有点混乱,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我签的三方协议是否能保证我跟公司的录用意向。第二,那份实习协议,没有填好实习期的具体结束时间和工资,对我有多大的影响。第三,我拿到毕业证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我是不是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我曾口头上问过我们子公司的人事主管,她说是编制内。

合同纠纷 2018-10-22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3、如你所指的是试用期,改段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设置了底线。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几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毕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对于业务是一个逐渐熟悉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放工资。
  • 对于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有如下的分析:
    1、实习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议你可以收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登记表、出勤记录等能够证明你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证据。
    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凭借上述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但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相关的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实习期实际就是在工作因为档案关系和未毕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享受正常的五险一金这期间如果企业有用人意向就会在实习初期签订一式三份的就业协议实习期结束并获得相关学位企业也有意向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不可以规定试用期了。试用期可以辞职,学生实习在实习期间也可以辞职。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就可以辞职。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
    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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