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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我们几个人合股开办了一家酒吧,从最早的规划到预算由一个人完成,由于是朋友关系,所以只签订了一份股东协议,注明的是每个人的投资额度,期间由于预算等问题,又增资了几次,到2010年3月改造全部完毕,正常营业了,由于我占股份比较少,而且期间我作为股东提出的建议都被否定还没有参与到公司管理和运作中来,所以,我现在想退出股份,请问我现在退出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18-10-24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答: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
    建议可考虑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 你好为你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子的这个问题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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