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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现在想把现在的个体户注销,重新注册个公司,有员工想入股,请问怎么启动程序?我现在个体的资产怎么评估?

工商事务 2018-10-24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经营者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必要的资金;
    4、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 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二、审查要点
    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公司因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申请注销的,不用提交股东会决议,应提交法院破产裁定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注意注销时间程序: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故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必须在第一次公告90日后。
    4、本登记机关登记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应同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5、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完毕并办理完有关法律手续。
    6、如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企业集团也应一并注销。
  •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的详细过程有如下表示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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