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关于劳动双方因工伤事故引起的事项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和解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调解的),劳动者也申请撤回劳动仲裁。事隔一年多后,现在又来公司讨钱,说要提请诉讼,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仲裁 2018-10-24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以提请劳动仲裁确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写一式三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网上找个范本,依葫芦画瓢即可。附上以下相关内容:
      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相关证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查询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其他你认为有证明力的相关材料。
      有了以上东西,你就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了。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吧。
      如果有些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
    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韶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