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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朋友和别人合伙开公司注册资本50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朋友退出这个公司了,但是因为之前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几个合伙人有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如果有人要想退出的话,资金就不能拿走,最后我朋友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后来又签了一份声明书,声明书的内容表示愿意放弃该公司的股权,请问我朋友能够拿到注册公司时所出的资金吗

刑事辩护 2018-10-26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公司注册,注册资本有关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金额
    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需要尽快减资;
    2、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 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
    3、初创注册资本的限额
    你注册资本实缴已经没有最低限额,且注册资本认缴也没有最高最低的限额。但是实缴注册资本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认缴的注册资本也不要把自己写成“亿万富翁” 有多少写多少。这对公司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认缴资金无法到位而影响融资进程。
    4、注册资本中不可设置不切实际价值的非货币资产出资
    有的创业者会自己琢磨或者听取某些专家的意见,在注册资本中设置自己的持有的某些非货币资产出资,例如著作权、专利权等。认为加大点资产评估值在不掏钱的情况下占有较大比例股份挺合适。但是从实际出发,个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分解动作是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这些非货币资产入账后变成公司资产,正常的话需要分期折旧摊销,变成了公司的成本费用,直接了增加了公司会计报表盈利的负担。
  • 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全的资合性公司,其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之人合性限制,股权继承当然更加自由,开放。  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存在股东死亡后股份的继承问题,只有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性质的公司,不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其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公开上市出售,完全可以由任何人购买,因此,继承人继承股份并不像有限责任公司那般复杂,并无任何障碍,可随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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