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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不服再审驳回裁定申诉

诉讼 2021-05-30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裁定驳回是指经过再审程序后,认为申诉不成立;复查驳回是指经过复查听证,还没有进入再审程序就被驳回;通知驳回就是告知申诉结果
  • 行政诉讼再审案件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颁发: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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