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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0.1号结的婚只是办的酒席没领证,当时是她不愿意领的,过后我也没催,就在月初的时候我听说她在老家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在一起玩,有时候到晚上10点多才回家,这就是在4月5号她过来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同了一次房,她现在说她怀孕了,我说我怀疑这个小孩是不是我的,她现在就要和我分手,而且我问她要结婚的时候的彩礼钱,还有那些钱,她也都不愿意给我,是她提出来要分的,我感觉我是不是被骗了?

离婚 2018-10-27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如下情形,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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