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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所以我不负责。然后,车方支付了我住院期间损失的时间和护理费。我上班还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6-10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福利和待遇不变。
    注意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受伤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和待遇不变。
  • 车祸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工伤期间工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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