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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是怀孕7个多月,因为家比较远,肯定上不到满9个月,如果现在休假的话,公司应该给我上保险吗,有基本工资吗?产假4个月之外公司应该缴纳保险吗?       如果可以,请提供相关文件规定、法律依据,便于我和公司交涉。谢谢

保险纠纷 2018-10-30 0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不同,假期工资也有差异。
    在法定假期内,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
  •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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