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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离婚,妻子带走14岁的女儿,丈夫带走20岁的儿子,丈夫死于意外,如何分配赔偿金,父母双亡?

离婚 2021-06-12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死亡赔偿金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份额,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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