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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关于买房贷款的担保费用如何计算,如何收取?我是组合贷款,按揭49万公积金19万

房产纠纷 2018-10-30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 贷款的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
    1.要是可以提供被贷款方接受的抵押财产(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合法就行),那就不用担保公司了;
    2.只有在提供不出上述财产,或者提出了但不符合贷款方要求的,才用担保公司收取一定费用后给予担保。
    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 买房贷款担保费指银行一般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如果你能找到愿意为你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
    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这时所支付的费用。买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间产生的担保、公证费等,都将被取消。因此如果买房时遇到类似费用,可以拒交。
    2014年8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下半年在全国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
    《通知》提到,将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根据部署,此次督查分为三个阶段:8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到10月为重点抽查阶段,住建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对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每个省(区)选择2—3个城市进行抽查;11月到12月为总结督促整改阶段,其中11月底前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地区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12月将总结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并通报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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