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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数额是累计计算吗

刑事辩护 2021-06-12 2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数额没有处理过的可以累计,按照诈骗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认定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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