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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儿,离婚财产如何切分,婚前房产算吗

离婚 2021-06-13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如何分割,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讼离婚时,双方同样可以协商确定,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官判决。
  • 在离婚前,应尽可能多搜集财产线索。比如通过对方放在家中的物品顺藤摸瓜,搜集到对方的银行卡号、股票、基金账户、保险购置情况。可以对不知具体内容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调取或者出具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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