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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在都在世 想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 需要其他子女签字放弃继承协议吗

继承 2021-06-15 1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适用我国法律。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同时也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如果不动产所在国与我国之间有司法协作的协议,且两国法律对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又不相抵触的,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司法协作协议适用我国法律对该外国房产进行分割,前提是当事人要向我国法院提供经该国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的该外国房产的确切资料。
  • 父母死亡,子女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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