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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诉讼 2021-06-15 22: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等等
  •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管辖的规定是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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