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2013年11月13日在我县买的商品,2015年5月25日才通知我2.43平方米。我现在想退房,但是在预约合同的第三条、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中,合同约定的面积和所有权登记面积不同的情况下,以所有权登记的实测面积为基准。我没有把握达到退房的要求。请分析一下。谢谢你在这里。律师,你好,我是2013年11月13日在我县买的商品,2015年5月25日才通知我2.43平方米。我现在想退房,但是在预约合同的第三条、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中,合同约定的面积和所有权登记面积不同的情

房产纠纷 2021-06-18 1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最多70年,并非指的你购买开始算起,而是说你所买房的那块地皮何时租买时间算起。
    如你2010年购房,但开发商在1995年就拿到了那块地,以期限最高的70年记,产权期限就是到2065年截至 你实际拥有的产权时间只有50年了
    实际情况以此类推,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为70年。
    一般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则产权年限为70年。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在商品房购买时,签的都是开发商从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的格式合同,特别需注意的地方其实就只有两个:交付时间和延期交付赔偿的问题。买卖合同是经济合同,你享有债权,房产证是证明你有物权,物权效力最高,具有优先的效力和物上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