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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佳木斯的,2010年3月买的期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当时交了30%钱,给了一个收据,和一个预售房协议,上面写的面积是75.88平方,2011年3月,房子盖好了,签了一个商业住房合同,合同上写产品登记面积为80.56平方,签好合同后,开发商把预售房协议收回去了。拿回合同仔细看了一下,说超出合约面积3%由开发商负责给钱。后来去找开发商,他们说预售房协议上写的不是合约面积,是随便写的,以合同上的为准。他这种说法对吗?如果他说的不对,我有权利让他给我退超出的那3%的钱吗?(因为超出3%的钱我已经都交了)

其他 2011-04-08 15: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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