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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磅房上班,两岗,一天工作12小时,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但是公司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我签了8小时考勤单。但是,称过时间的电脑可以显示实际工作时间。可以提倡加班费吗?

综合法律 2021-06-18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 节假日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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