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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上写的合同期限是一年,剩下的一个月到期了,租赁合同上没有写一个月前通知房东,不想租,以前的住房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可以回来吗?这是违反合同的吗?

房产纠纷 2021-06-19 0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 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租赁合同期限无法写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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