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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的房子,还了两年的贷款,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前几个月做生意用这套房子做抵押贷了十万块钱,现在几乎全赔进去了,两份贷款都还不上了,怎么办?会有什么责任?

银行 2018-11-01 1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借款人直接贷款银行贷款;二是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三是直接由担保公司放款办理质押贷款。一般来说,资信状况较好的借款人适合第一种方式办理贷款;而资信状况有问题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第二种方式办理贷款;信用征信不好且只是短期资金周转的可选择第三种方式。
  •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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