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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创业需求特向上海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因本人不在上海故用传真签的合同,合同书上写的只有放款前需交3%的激活金,可签完合同后,交完活金又说要4%的转账手续费,交完后又要交保证金,这明明就是一家诈骗公司,请问我可以以合同去起诉吗?

抵押担保 2018-11-01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
    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
  •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 在办理小额分期贷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六点:
    1、尽量选择银行办理分期付款,银行有相对成熟的分期服务,费用都是透明可查询的;
    2、仔细阅读合同,分期费率为多少,每月需还款多少,最终需还款多少,有没有远超手机的价格。
    3、核对好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有没有不易察觉的高额服务费、手续费等。
    4、如期间未及时还款,逾期利息为多少。如提前还清所有款项或取消协议,有没有高额的违约金。
    5、保存好消费凭证、分期付款合同、还款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反映。
    6、如果产生纠纷,切不可拒绝还款,不但会产生逾期利息,也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最后得不偿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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