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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爷爷突然走了,他的配偶和孩子都去世了。老公是孙子,没有遗嘱。房子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吗?孙子女和孙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1-06-23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父亲的遗嘱经过公证,子女对父亲的房屋享有继承权,同时规定继母享有居住权;但并未说明该房屋现在不得过户。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可以对抗代书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您好,中国继承法对遗产继承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或者丧偶的女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配偶是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去世了,那么相应的,这个财产就应该继承给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我国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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