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二十年前村里因产量原因将四亩地一分为二分给了我家和另一家,十多年前父母在分得的土地上种植了杨树,前两年土地确权时对方将二亩地全部确权到了自己名下,现在对方要求我家将树木砍掉,归还土地,这种情况土地所有权到底该归谁?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反驳?前两年土地确权时对方将二亩地全部确权到了自己名下,这种情况土地所有权到底该归谁?如何反驳?

房产纠纷 2021-06-24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马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