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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用人单位笔试和面试后入职,面试我提出年薪不少于15万,然后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入职,目前已入职超过两个月,还有二十几天满试用期。用人单位于上月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的工资为3850,办公室给的答复是合同工资为社保基数,实际发放工资在于集团沟通后明确给不到面试标准,请问如何取证和仲裁?

仲裁 2018-11-02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订立的,需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最长时间为十一个月。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存续11个月,那么可以获得10个月的二倍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社保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社保费用缴纳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单位出,另一部分需要由劳动者出,单位代扣代缴,但是应该足额按时上交到社保部门,不得私吞或克扣。单位没有按时上交的,你们可以去社保局查询缴纳情况,反映该违法行为,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并补缴。
    5.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维权,但是搜集证据材料才有可能赢得仲裁。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满一年还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 你好。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议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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