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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登记之前过得户 现在没离婚 我想把房子户过到别人名下可以吗

离婚 2021-06-26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夫妻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节或者判决暂时居住,但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暂住方应当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
    如果原租公房面积不大,不能分室居住的,承租公房一方又有负担能力的,则应由承租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以使无权承租方可以另租房居住。
      如果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为单位自管公房,在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申请取得所住公房的承租权,离婚时,依照规定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的,这就需要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公房的承租关系。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处理时,应征求自管公房单位的意见,经自管房单位的同意,才可调节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然后由承租人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登记手续。
  • 当然可以不过户,不过户的情况下可以居住但不能出售买卖房屋,如果房屋进行出售要先过户至自己名下。在我国,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种,主要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 离婚房子可以不过户,但事实上离婚房子过户属于产权转移,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有可能被产权登记人进行处分,如抵押贷款等,将对未过户一方的利益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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