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今年7月份工作时砸伤了脚,公司带我到卫生院治疗,医生说我脚部肌腱严重受创,需要住院治疗,当时公司承诺会帮我彻底治疗好。公司帮我办了住院手续后就一直拖着我,期间医院催缴住院费,公司还多次推搪,当时我脚受伤很严重,行动不方便,公司也没给我请护工,都是我家人请假来看护我,而且我法律知识又不懂,公司当时承诺帮我治疗好,而且有给我治疗,我的脚治疗期间我曾经多次要求公司带我去医院治疗,公司都找理由推搪,直到我脚伤口愈合,公司带我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治疗已经告一段落了,算是治好了,我要求公司带我去工伤鉴定,公司拒绝,但是我脚现在还有后遗症,受伤的位置虽然愈合了,但是还是很痛,而且有4个脚趾抬不起来,走路都很勉强,公司以医生说治疗已经告一段落,算是好了为理由,拒绝帮我继续治疗,而且公司提出私了,但是我的脚现在还没治好,我应该怎么去索赔?公司让我自己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没给我买保险,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年多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我申请的工伤认定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18-11-02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 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 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