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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老板签署股份协议,在协议书中除开要求股份不能变更外,要求假如盆友在三年内辞职了,企业将免费取回股份,假如三年后辞职我朋友还能够再次享有2年的分紅,可是股金還是不可以退还自己,现如今我朋友早已在协议书上签名了,我想问一下那样合理合法么,股金是不是最终务必退帮我盆友或是出让,希望解释,感谢我朋友和老板签署股份协议,在协议书中除开要求股份不能变更外,要求假如盆友在三年内辞职了,企业将免费取回股份,假如三年后辞职我朋友还能够再次享有2年的分紅,可是股金還是不可以退还自己,现如今我朋友早已在

劳动纠纷 2021-06-26 11: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无偿转让有违法之嫌,因为无偿转让只有在公有制企业资产流转过程中才有这种现象,公有制企业,不能采取无偿划转方式。采取协议转让,首先双方委派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拟转让股权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制作资产负债表,进行产权界定,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评估,双方对价格等相关方面进行商谈,之后签订协议,最后履行协议。
    有一点要首先考虑,无论是外资企业转让还是内资企业之间的转让,要看一看是否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失败。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上市股票的转让。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市股票,通常将股票交由托管,股票买卖的交割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转让双方并不谋面,证券和资金从账簿上划拨。
  •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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