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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和女方所有,有权探视,但口头约定女方可以带孩子回来住几天。但是现在男方父母不带女方回来住几天。爷爷奶奶有这个权利吗

离婚 2021-06-27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关于这个问题,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相应的协议,对于孩子抚养的具体细节的和抚养费的支付等等约定清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 目前法律中并没有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要探望孩子时可以随孩子父亲或母亲一并去探望。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父亲或母亲无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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