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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一饭店打工3个月,过年老板阿给结工资,我和我弟两个人工资一共是23000,老板只给6000元剩下的给我们打欠条,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过年老板阿给结工资,老板只给6000元剩下的给我们打欠条,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6-27 14: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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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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