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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不发加班费怎么赔偿这种情况?

劳动纠纷 2021-06-28 2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以内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劳动者向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和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解除。如果单位不同意而劳动者坚持要解除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没有履行这一程序的,对于您的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有权利要求您赔偿。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工资被欠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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