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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今王**借给曾**人民币肆仟元整,即4000元。所有现金已经收到。借款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止,共6个月,利息每月5%,即贰佰元.利息每月的1日给付。本金于2011年12月1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和利息,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本金加每月所欠利息总和的五倍). 此据。 借款人:曾** 2011年6月1日现在我找他还他就是不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还有就是我这张借条有效吗?麻烦各位帮我出出主意!

债权债务 2018-11-03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一审期限为6个月内,二审期限为3个月内,如果一审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服,则不用上诉,过了15天则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为6个月内。
    2、有担保人了,在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一起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你所说情况应当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 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 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 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存在有效借条的情况下,追讨债款应当注意时间。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也可以起诉,也应当受理,但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则丧失胜诉权;
    二、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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