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同期满后中间有8个多月没有签订新合同,现在才给我新合同让我签,但是近期有离职的想法,如果签订了这个劳动合同后,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吗?请详细解说下。

仲裁 2018-11-04 14: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 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实践中还有些员工误解《劳动合同法》,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每月得到两倍的工资。为了得到两倍工资,故意不跟企业签合同。
    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
    也就是说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