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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分为几个独立的程序

离婚 2021-07-02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审程序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
  • 国家赔偿再审程序的规定如下:《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 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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