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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子证据能作为诉讼证据吗某企业因不满劳动仲裁结果(仲裁企业为我购买保险)而申请法院诉讼,1,要求法院驳回仲裁结果,2要求法院让我归还企业给我发放的自愿放弃购买保险的补助22500(每月300*75个月),3,要求法院有我出诉讼费。





我到公司人资部电脑中考了个文件,文件里内容为:1、3年里全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记录,2、不同时期工资发放标准、3、不同时期工资构成结构。整个文件有400多M。从很多文件中都可以看出每月300元属于基本工资,

请问:1、整个文件能作为证据提交吗?

2、整个官司我能赢吗?

保险纠纷 2018-11-04 2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
    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要准备一份证据材料清单,此清单作为证据来说非常重要,劳动者一定要认真准备。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证据范围: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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