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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公司要求工资发亲属卡的员工在巧职上入职合法吗?公司还说不入巧职会影响以后的工资发放。

劳动纠纷 2021-07-04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不发,因为员工属于违约行为,员工需事前一个月通知才合法
  • 你好!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相应双倍工资,超过1年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扣押工资违法,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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