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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之2010年签订一次合同,在10年12月份又续签2011年之2013年的合同,签订合同时口头答应我上白班,但合同上也没写上夜班,可是等签完合同后又让我上夜班,我没有答应,没几天又要给我调岗,如过不去就和我解除合同,我还是没答应,继续上白班,过了一段时间强制性安排我上夜班并让两级领导签字认可,我还是继续上白班,之后人事部主管亲自给我送来离职通知让我签字,我没给签字。然后公司依据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说我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未经同意擅自未到岗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为由,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予补偿。可是我从来没有缺勤,请问公司这样处理合理吗。是否违法我应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8-11-05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除合同,必须是劳动者达不到用工要求,如果对方没有合法的理由,违法解除合同,你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职工对调整岗位没有异议,但对降低工资待遇提出异议,那么企业降低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现在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调整岗位和降低工资是合法的。理由是企业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未经劳动者同意,调整岗位或者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理由是劳动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 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岗位并适当降低工资待遇,属于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但应该由企业举证证明其具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不得擅自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
  • 如果在劳动合同有明确你的工作岗位,那公司调岗则应征得你同意。此外,调岗不得是有歧视性、侮辱性和调换不适宜的岗位,否则是不合理的调岗以及变相地迫使你辞职。对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公司违法调岗和不买社保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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