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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逃匿欠薪罪立案标准

劳动纠纷 2021-07-06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恶意欠薪罪已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为: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 恶意欠薪罪,法律专业术语是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是: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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