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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申请了当地部门的劳动仲裁,但是关于上面的仲裁请求所要说的双倍工资是怎么个概念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申请?我是3月1号入职于一家企业公司的,在的12月19号公司那边单方面的解除了劳动关系,咨询下这个具体赔偿是怎么个算法?双倍工资的话是基本工资还是公司每个月发的钱算的呢?因为我的基本工资的话是1100,但是我的话每个月基本上可以发到3800左右赔偿法是按什么计算的呢?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是拿哪的工资计算二: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又是怎么赔偿的?三:在职期间没有帮我们公司的任何员工进行买社保(怎么处理)?因为明天的话就要呈递劳动仲裁申请书了,不知道怎么填写这个仲裁请求?请好心的律师给我个详细的解答?谢谢!

仲裁 2018-11-05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 可以申请双倍工资,除了第一个月后面几个月都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毕竟比较麻烦,而且耗时长,建议还是先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同事还是会知道的,没必要不好意思,这是自己的正当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写一份仲裁申请书,附上证据材料,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受理后会先要求单位提交答辩材料证据,然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择期开庭。
  • 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视用工满一年之日已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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